申請人遞交所需文件
食物環境衛生署及有關部門進行初步評核及視察
食物環境衛生署發出發牌條件通知書
申請人申報已辦妥所有發牌條件
食物環境衛生署及有關部門進行最後評核及視察
食物環境衛生署發出暫准 / 正式牌照
申請/審核時間:
約30–50個工作天(視乎所申請的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