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出售涉及不同牌照的食品或饮品,例如沙律、三文治、寿司刺身等,或多种简单或即食而不涉及复杂配制过程的指定类别食物和配制等食物,例如软雪糕、凉茶、供不经烹煮而食用的蚝等。
2)要求限制
2.1)必须设置雪柜,温度不得超过摄氏10度。
2.2)须设置消毒器。
2.3)配制和出售寿司/刺身/供不经烹煮而食用的蚝,须在指明作该用途的独立部分或指定食物配制室内进行。亦须另外设置器具,专供配制之用。
2.4)食物柜台后面的食物配制处与前面的街道和侧面的零售部分之间,须以固定的玻璃间板分隔。
3)政府牌照费用
3.1)100平⽅⽶或以下的⻝肆,每年牌照费⽤为4,460至5,570元;
3.2)100⾄500平⽅⽶的⻝肆,每年牌照费⽤由7,820至24,550元不等;
3.3)500平⽅⽶以上的⻝肆,每年牌照费⽤由29,000至223,3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