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1.1)用肉类、杂脏、鱼或海产食物烹制的汤面∕汤米
1.2)上汤云吞及上汤水饺
1.3)茶、咖啡、可可、所有非酒类饮料或以预制液体或粉末开水而成的饮品
1.4)用肉类、杂脏、鸡鸭、鱼、海产食物或田鸡烹制的粥品
1.5)面包、蛋糕,三文治及饼干
1.6)汤类(用罐头汤或汤粉烹制而成)
1.7)用罐头汤或汤粉烹制的通心粉∕意大利粉
1.8)火腿、腌肉、香肠、罐头肉类及罐头鱼类;
2)要求限制
2.1)与普通⻝肆牌照⼀样可以堂⻝,只准以简单又不会产生大量油烟的烹调方法,例如烚、炖、蒸、焖、煎(不包括油炸和快炒)烹调方法,提供不同类别的食物,供顾客在处所内食用。
2.2)批准楼宇类别:购物商场、屋苑⻝肆⽤途店铺、非工业用商业大厦∕商⽤住宅。
3)政府牌照费用
3.1)100平⽅⽶或以下的⻝肆,每年牌照费⽤为1,810元;
3.2)100⾄250平⽅⽶的⻝肆,每年牌照费⽤由2,270⾄4,070元不等;
3.3)250平⽅⽶以上的⻝肆,每年牌照费⽤由4,960⾄90,05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