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限制 1)所有分间作进行卡拉OK活动的居室的总面积,不超过食肆座位间面积的30%。“座位间”的定义为娱乐室、走廊、酒吧、餐厅、舞池(如适用)和接待处的总楼面面积;以及 2)分间作进行卡拉OK活动的居室数目,不超过座位间总面积(以平方米计)除以100平方米所得的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