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经营的食物业如涉及在本港任何仓库以冷藏方式贮存食品


2)要求限制​
2.1)冻房必须配备一个自动记录度数的固定装置,能记录房内的温度和该温度的持续时间。
2.2)必须保存最少三个月的温度计读数记录(装置的可接受容差限度为加⁄减摄氏1.11度),以便在卫生督察于查阅时出示。
2.3)必须设有一个食物检查室,面积(净額)不少于10平方米,内部尺寸均不得少于2.5米,供卫生督察检查食物及抽取样本之用。

3)政府牌照费用
3.1)200平⽅⽶或以下的⻝肆,每年牌照费⽤为7,520;
3.2)200⾄1000平⽅⽶的⻝肆,每年牌照费⽤由11,270⾄33,780元不等;
3.3)1000平⽅⽶以上的⻝肆,每年牌照费⽤由56,330⾄187,640元不等。